关于印发《湖南中医药大学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2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教工委发[201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校(院)实际,经校(院)党委研究,制定了《湖南中医药大学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中共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湖南中医药大学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深入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立足中医药大学办学实践和工作实际,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其它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与医疗、科研、管理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办人民满意大学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努力达到中央和省委提出的“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为推进校(院)事业科学发展、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加快建设教学研究型中医药大学步伐发挥积极作用。
(二)总体要求
1.推动科学发展。校(院)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学校发展思路和办学定位,科学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校综合实力。全体党员以模范行为团结带领广大师生员工努力完成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校(院)科学发展中发挥主体作用。
2.促进校园和谐。校(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进一步增强及时了解师生员工思想状况的自觉性,有针对性地做好师生员工的教育引导工作;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师德师风;主动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畅通意见反馈渠道,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3.服务师生员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关心师生员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反映师生员工意愿和诉求,主动关心师生员工疾苦,积极帮助解决师生员工实际困难和问题,多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办好事。
4.加强基层组织。进一步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内容方式,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校(院)党委政治领导核心、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校(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主要内容
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素质较高,有较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严格遵纪守法,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中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学校实际,切实履行党组织各项工作职能,制度健全,机制顺畅。
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党建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得益彰;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细致,形成积极向上的良好局面。
五是师生员工反映好。一心一意谋发展,工作作风扎实,工作业绩师生员工认可,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在师生员工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师生员工中有良好形象。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带头树立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教职工党员努力提高业务技能,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和岗位标兵;学生党员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努力使自己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教职工党员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学生党员具有强烈的成才意识,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造,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三是带头服务师生员工。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帮助师生员工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利益,做师生员工贴心人。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遵守校纪校规,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牢固树立祖国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这“五个好”、“五带头”,是在总结以往经验、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实践的新要求提出来的,是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普遍要求。各级党组织应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内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努力将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确保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活动中发挥核心与骨干作用。
三、活动载体和推进方式
(一)活动载体
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推进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特点,注重调动和激发党员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确保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1、要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要建立学习型党组织,抓制度的督查和落实,通过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促进校(院)事业发展。
2、教职工党员积极开展“教书育人做模范,服务发展当先锋”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成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模范,争当 “优秀共产党员“、”师德师风标兵”。 一线教师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良好师德,不断提高教学及科研水平。管理岗位上的党员要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岗位上的党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3、学生党员要积极开展“立志成才,报效祖国”活动,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进步,坚持把学习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统一起来,勤奋学习、深入实践、奉献社会、掌握过硬本领,养成良好道德品质,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之才。
(二)推进方式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统筹推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需要常抓不懈,有计划推进实施。从2010年5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活动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
1.公开承诺。校(院)各级党组织要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上,根据自身特点和党员的基本情况,按照层层创建的总体要求,及时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标准。围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心服务师生员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做出承诺。党员要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围绕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等作出承诺。各单位的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和党员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师生员工公布,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2.领导点评。在党支部和党员进行自我讲评后,各二级党组织要对所属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校(院)党委原则上每季度对各二级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一次点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努力方向。校(院)党委成员适时对所分管的联系点的情况进行点评。对照领导点评情况和争创目标,各二级党组织、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认真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的氛围。
3.师生评议。各二级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评议由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评议;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互评,原则上每学期进行一次。评议结果要在本单位内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4.评选表彰。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和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开展一系列活动,学校党委将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在此基础上,推荐先进代表参加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的专项表彰活动。
四、实施步骤
校(院)创先争优活动,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两个主题展开,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第一个步骤(2010年5月):宣传发动、部署安排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校(院)及各二级党组织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二是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动员大会,对校(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活动进行全面部署,搞好宣传发动;三是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二)第二个步骤(2010年6月—2011年6月):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
一是党性教育活动。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回顾党的历史成就、学习党章等形式,对党员进行普遍的党性教育。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2010年底组织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是 “三育人”活动。深入推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努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切实做好关爱资助贫困大学生,与“三困”(学习困难、经济困难、心理困惑)学生结对子,开展 “党员一帮一”活动。
三是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委开展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要求,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是服务师生员工活动。各二级党组织要根据自身职能和特点,确定活动内容,组织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发挥引导和辐射作用。
五是评比表彰,树立典型活动。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大力宣传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优秀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示范、引导作用,全面提升学校党建工作水平,提高全体党员的党性修养,营造良好的校园风尚。
(三)第三个步骤(2011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开展活动。
一是教育培训活动。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群团组织等,是党建工作的基本队伍,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党员骨干培训班,提升支部工作能力,提高党员理论素养。
二是组织创新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阵地和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强化组织功能,增强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考核评议。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要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师生员工进行公开评议。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基层党建考核、评议制度。
四是完善机制。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五是搞好总结。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组织领导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1.校(院)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校活动的总体方案并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组 长:蔡光先
副组长:廖端芳 谭达全 陈 弘
成 员:黄政德 吕祖建 周小青 蒋士生 秦裕辉
刘富林 周钊和 杨成林 张纯桂 虢剑波
杨亲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归口组织人事部),刘富林任办公室主任,周钊和任办公室副主任。
2.各二级党组织要相应的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二级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参照学校实施方案制订本单位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3.建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每位校领导根据分工和联系要求,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各二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确定活动主题,突出实践特色。基层党组织要按照“五个好”的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广大教职工党员和学生党员,要按照“五带头”的要求,积极开展“争做育人标兵”和“争做成才表率”活动。要区别教职工党员与学生党员,在职党员与离退休党员的不同特点,提出不同要求,采用不同形式和方法,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参加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整个活动的内容和效果要向群众公布,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切实解决教职工关心的难点问题结合起来,与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的总体目标结合起来,要精心设计活动载体,细化操作办法,确保活动效果,防止活动空泛化。
(四)协调各方、统筹兼顾。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基层党建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要将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纵深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结合起来,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迎接党的十八大各项准备工作结合起来,与促进校(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活动取得真正实效。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校报、简报、宣传橱窗、网站等宣传阵地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反映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效,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教育、示范、引导作用,在全校(院)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